公司不缴社保违法吗?(5月12日咨询)

   2026-05-12 作者:北京凯硕律所劳动纠纷律师79
核心提示:网友:我入职北京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已8个月,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我多次要求,老板都以“

网友:

我入职北京一家小型广告公司已8个月,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我多次要求,老板都以“公司刚起步,试用期后再统一缴纳”为借口拖延。最近我生病住院,花费了2万多元,因为公司没交医保,全部自费。

我想问:公司不缴社保违法吗?我能否要求公司补缴并赔偿我医疗费损失?如果我现在辞职,还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社保问题劳动纠纷

北京凯硕劳动纠纷律师:

公司不缴社保是严重违法行为,您有权要求补缴、赔偿损失,并可以在提出被迫离职后主张经济补偿。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您入职8个月从未缴纳,已明显违法。

试用期也必须缴纳社保,“试用期后再缴”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其次,关于医疗费损失。因公司未缴纳医疗保险,导致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中本应由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应由公司赔偿。具体算法:您需要向医院调取医疗费用明细,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核算:如果正常参保,统筹基金能报销多少金额?该金额即为公司的赔偿数额。

您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将社保损失作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第三,您能否以此为由辞职并索要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规定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未依法缴纳社保”,并主张经济补偿,注意:8个月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

第四,补缴问题。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而属于行政征缴范畴。您可以向北京市或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稽核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责令公司补缴8个月的社保费用。带着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去社保中心办理投诉。

律师维权建议:先发函要求公司限期内补缴社保并赔偿医疗损失,如公司拒绝,即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医疗损失和经济补偿),同时向社保部门投诉补缴。不要拖延,因为社保损失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更多关于社保问题劳动纠纷,可留言咨询!


 
 
更多>同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