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我是一家物流公司的仓库主管,合同约定岗位为“仓库管理”,月薪8000元,上周公司口头通知我,因业务调整,将我调到“装卸搬运工”岗位,工资降为5000元,我明确拒绝,公司说“不服从安排就按旷工处理,并解除合同”。
公司没有跟我协商,也没有任何书面调岗通知,请问公司有权强制调岗降薪吗?如果我拒绝,公司以此辞退我,是否违法?我该如何应对?

北京凯硕劳动纠纷律师:
公司无权单方面强制调岗降薪,未经您同意而调岗,且降薪幅度巨大,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您拒绝后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岗位和薪酬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公司单方面调整必须征得您同意。您明确拒绝,则调岗不产生效力。
其次,公司所谓的“业务调整”是否属于合法调岗的依据?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且调岗具有合理性(如岗位相近、薪酬不变、不带有侮辱性、工作地点不便不大等),法院可能支持。
但您的情况:从主管岗调为搬运工,岗位性质完全不同,属于降级;月薪从8000元降至5000元,降幅达37.5%,严重不合理,这种调岗不具备任何合法性。
第三,公司威胁“不服从安排按旷工处理”更是无稽之谈。您仍在原岗位正常出勤,只是拒绝去新岗位,不算旷工。如果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因为公司无权单方调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赔偿金。您的工作年限假设为3年,经济补偿为3个月工资,赔偿金为6个月工资。
律师应对建议:
书面回复公司:不同意调岗降薪,要求按原合同履行,使用邮件或快递发送,保留证据。
继续正常在原岗位打卡上班,完成本职工作。不要主动旷工或离职。
如果公司采取强硬措施(如收回工位、禁止您进入工作地点),您要录像、拍照并报警,保留对方违约证据。
如果公司口头辞退或发出书面解除通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并恢复岗位。
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公司单方降薪行为。
注意:千万不要因一时气愤自行辞职,否则无法获得赔偿金。坚持“不签字、不离岗、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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