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跨区域冤假错案协作审查机制,针对部分地方存在的“c”“干预司法”导致冤假错案难以翻案的问题,明确跨区域冤假错案申诉的审查规则。
新规明确,当事人认为原判决存在地方保护、司法干预导致冤假错案的,可向其上一级法院或异地法院申请跨区域审查,受理法院应委托与原审理法院无关联的第三方法院或检察机构开展审查,审查过程全程独立,不受地方干预;同时建立跨区域证据核查机制,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证据调取、证人询问等工作,确保审查结果公正,对查实的冤假错案,依法及时再审宣判,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北京凯硕律师:
此次跨区域协作审查机制的建立,核心是打破地方保护壁垒,破解冤假错案翻案中的“地方干预”难题,确保审查过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此前,部分冤假错案因涉及地方利益、司法干预,导致当事人申诉无门、翻案困难,即使有明确证据,也难以得到公正审查。
跨区域协作审查机制通过“异地审查、独立核查”的方式,切断地方干预的渠道,确保审查机构能够客观、公正地核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冤假错案翻案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强化了对地方司法机关的监督,倒逼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北京律师建议:
当事人申诉翻案时,若发现原判决存在地方保护、司法干预痕迹(如干预案件审理的相关线索、地方部门的不当干预行为等),可主动向其上一级法院或异地法院申请跨区域审查,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说明申请跨区域审查的理由。
申诉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审查机构的证据核查、询问等工作,如实提供案件相关情况,留存好相关沟通记录;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代理申诉,由律师梳理案件线索、对接跨区域审查机构,协助收集地方干预的相关证据,提高翻案成功率。
若跨区域审查后仍未得到公正处理,可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寻求更高层级的司法救济,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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